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6/07/10)颱風造成災害損失可申請稅捐減免
巴威颱風即將來襲,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呼籲民眾多加注意自身安全,若因天災造成房屋損壞、土地流失或車輛毀損等財產損害,民眾可依法申請減免相關稅負,保障自身權益。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檢附受災照片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減免規定如下:
一、房屋稅:房屋遭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達3成以上不及5成之房屋,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達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免徵房屋稅。
二、使用牌照稅: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如因災害受損無法使用,應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登記,依監理機關通報資料,退還車輛無法使用期間溢繳之牌照稅。
三、地價稅:土地如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時,免徵地價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稅代徵人,因災害而遭受損害者,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辦理減徵娛樂稅。
民眾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地方稅務局網站查詢相關資訊及線上申請稅捐減免。另外個人或營利事業財物因災害損毀涉及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或菸酒稅的減免,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向國稅稽徵機關申請減免,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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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舉辦「稅閱靜好巡寶趣」活動 動腦學租稅 輕鬆拿好禮!
閱讀租稅新知、培養文青氣息,還能把精美禮物帶回家?這種好康就在彰化!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結合縣內26 鄉鎮市立圖書館,舉辦115年「稅閱靜好巡寶趣」活動,全面提升縣民的稅務知識量與防詐免疫力,掀起書香新浪潮!
稅務局說明,活動期間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只要前往本縣鄉鎮市立圖書館櫃檯,領取活動知識手冊,完成手冊內的租稅知識問答,並集滿 3個借書戳章,就能現場兌換精美宣導品(數量有限,換完為止)。心動不如馬上行動,漫遊書海學租稅,靜享閱讀好時光!
如有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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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政府補助簽訂之計畫合約,非屬勞務報酬性質免繳納印花稅
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完成特定工作或提供特定服務,他方則支付相對應報酬者,屬印花稅法規定之承攬契據,應按契約金額之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但申請政府補助簽訂之計畫合約,如非屬勞務報酬性質者,免繳納印花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法人或團體向政府機關申請經費補助時,雙方簽訂之計畫合約,如其性質僅為申請補助所需具備之條件,而非約定提供勞務以取得報酬者,非印花稅法第5條規定之承攬契約,免繳納印花稅。
民眾若想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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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追繳時效最長可達15年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些民眾誤解欠稅只要熬過5年就能一筆勾銷,但已合法送達且在徵收期間內已移送執行的欠稅,自繳納期限屆滿翌日起算,追繳期限最長可達15年(包含5年徵收期間與10年執行期間),呼籲納稅義務人繳稅切勿心存僥倖。
稅務局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有115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115年5月31日,已合法送達但逾期未繳,5年的徵收期間將至120年5月31日屆滿。惟若於徵收期間屆滿前已移送執行,則可繼續執行5年,又執行單位在5年期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則可再加5年。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收到稅單請務必依限繳納,以免因逾期被加徵滯納金,甚至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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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移用牌照會被處罰鍰,免稅車也不例外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領牌後,不可將該車牌照拆下借供其他車輛懸掛使用,也不可懸掛他車牌照行駛,被查獲將處以使用牌照稅全年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縱使是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符合免稅條件的車輛也不例外。
稅務局說明,依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規定,交通工具使用牌照有轉賣、移用者,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最高達新臺幣15萬元,即便是免稅車輛將牌照借供他車懸掛或是懸掛他車牌照,一旦查獲,雙方車輛均會受處罰鍰,所以切勿將牌照移用懸掛於其他車輛使用,請民眾特別注意。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如有稅捐爭議、申訴或陳情、尋求救濟,亦可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諮詢或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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