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6/01/22)

欠稅未繳納,當心銀行存款遭扣押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因地方稅欠稅,逾期未繳納,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下稱彰化分署)強制執行,彰化分署將通知銀行扣押欠稅人的帳戶,限制其提領欠稅與執行必要費用相當之金額。
稅務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應繳納稅捐經合法送達,逾30天滯納期滿後仍未繳納,稅務局將移送彰化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之標的包含納稅義務人的薪資、金融機構存款、有價證券等,且執行金額除稅額及加徵10%滯納金外,還須負擔執行必要費用。
稅務局提醒,銀行帳戶經扣押,須自行全數繳納或經扣抵完成繳稅才能解除,所以,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時,請務必於繳納期限內繳稅,以免遭加徵滯納金及移送強制執行。
如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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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撥退稅安全又便利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若有重複繳納或溢繳地方稅款情形,稅務局會主動辦理退稅。收到退稅通知的民眾,請提供指定帳戶辦理直撥退稅,以利退稅作業順利進行,可省去銀行兌領的手續,及避免支票遺失後辦理掛失止付等不便,享受更快速便捷的退稅服務。
稅務局說明,直撥退稅是利用納稅義務人於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或郵局等金融機構開立的帳戶,透過轉帳方式直接退還重溢繳稅款。有意願辦理直撥退稅的民眾,可填寫轉帳退稅申請書或運用稅務局線上申辦服務/轉帳退稅申請,依提示步驟提供相關資料後送出,即可完成申請。若已收到退稅通知可直接填寫通知單寄回或掃描通知單上QR-Code完成申請,多元管道申辦歡迎多加利用。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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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移轉給自然人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是移轉給非自然人,例如:公司法人、宗教團體等,仍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農業用地移轉得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要件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移轉與自然人」,申報時須出具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核發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並於土地增值稅申報書註明農業用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如未註明者,應於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屆滿前補行申請,逾期就不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利用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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