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4/06/05)

合法民宿三要件享房屋稅優惠
近來國內旅遊盛行,為提供旅客深度體驗當地的文化風情,部分民眾會將閒置的房屋改建成民宿使用。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申請合法民宿經營,若客房數量、總面積符合標準,且自行經營未雇用員工,房屋稅就能以較優惠的稅率課徵。
稅務局說明,申請登記作民宿使用之鄉村住宅,如符合三要件:一、客房數5間以下。二、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三、未雇用員工,自行經營情形下,民宿可視為家庭副業,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若未依法申請登記,或有兼營餐飲及其他收費營利項目之場所部分,或者是以日租套房等短期住宿模式經營,皆不適用租稅優惠,均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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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辦理移轉登記之憑證免納印花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夫妻一方死亡或因離婚、財產制度變更,致法定財產關係消滅,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其所持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無須繳納印花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印花稅法所規定的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指的是設定典權、買賣、交換、贈與及分割不動產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而夫妻因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取得不動產,非屬上述課稅範圍。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利用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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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登記工廠於停工期間未變更用途仍可減半課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合法登記之工廠,其自有供直接生產使用的廠房,原已按營業用稅率減半課徵房屋稅,於停工期間如未變更用途,依規定仍可繼續減半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2項第2款規定:「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減半徵收房屋稅。」,所稱自有廠房,係指依工廠設立登記規則辦妥工廠登記,供從事生產所必需之建物、倉庫、冷凍廠及研究化驗室等房屋,而廠房於停工期間,廠內生產機器設備仍留置於廠內,如未變更用途,仍可適用減半課徵房屋稅。但廠房如空置不為使用,或變更供其他用途,或轉租其他公司使用,則不再適用減半課徵,稅務局將按實際使用情形改採其他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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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騎樓可免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考量公眾利益,房屋之騎樓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免徵房屋稅;如非供公眾通行者,應依實際使用情形,
按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稅率,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騎樓供營業或封閉使用,即應課徵房屋稅,供營業使用者按營業用稅率課徵;封閉供住家使用,則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特別貼心提醒民眾,房屋如果有使用情形變更,應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之稽徵機關提出申報,如果逾期未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應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付費電話 0800476969
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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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繳使用牌照稅開車上路,當心受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於每年4月徵收,如逾期繳納,每逾3日會按應繳納金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而且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還有可能會被處以罰鍰。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使用公共道路包含動態的「行駛」及靜態的「停放」,在滯納期滿後,無論是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被查獲,都會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以今年為例,113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民眾若未依限繳納,在5月30日(即滯納期滿日)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補繳本稅外,每次按未繳清的應納稅額處0.3倍罰鍰,可連續處罰累計至0.9倍。提醒車主如有欠繳使用牌照稅,請儘速補單繳納再上路,以維護自身權益。
民眾若有疑問,可撥打該局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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