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0/06/08)

併同主建物出租之地下停車場非供營業用可免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來電洽詢,公寓大廈地上樓層建物出租,其地下停車位併同出租是否須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建築物之主建物出租,其地下停車場之停車位併同提供該承租人停車使用,因該停車位非供營業、按車收費或另行出租,仍可免徵房屋稅。
民眾若尚有疑義,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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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恢復自住用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應重新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地上建物如供營業使用,應自次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嗣後房屋實際使用情形變更(例如:註銷營業登記),恢復自住使用時,仍應重新申請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為了保障您的權益,申請自用住宅稅率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即可適用,逾期申請將會自次年期才適用。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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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取得的土地,當事人無須申報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詢問,拍賣取得一塊土地要申報土地增值稅嗎?
該局說明,自拍賣取得的土地,拍賣機關會將拍定價額通知地方主管稅捐機關,依法核課土地增值稅,再由拍賣機關自債權中優先扣繳,當事人無須申報。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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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6月全面清查記存土地增值稅列管土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將於109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針對縣內記存土地增值稅之土地展開全面清查作業,如發現再移轉而未依規定一併繳納記存稅款者,將追繳原記存之土地增值稅。
該局說明,企業或金融機構依企業併購法、金融機構合併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等法令,辦理合併、分割或收購移轉土地所有權時,所應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可申請記存,暫不繳納。但該土地如有買賣、贈與及信託等再移轉行為時,記存的土地增值稅即應一併繳納。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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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恢復作農業使用可申請改課徵田賦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的農業用地或都市計畫範圍內的農業區或保護區,如作「農業使用」者,得申請課徵田賦。農業使用係指農業用地依法實際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保育及設置相關之農業設施或農舍等使用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若農業用地因變更為非農業使用而課徵地價稅者,嗣後如回復作農業使用者,可向地方稅捐機關申請恢復課徵田賦(目前停徵),經核定後即可自當年期適用,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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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恢復作農業使用可申請改課徵田賦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的農業用地或都市計畫範圍內的農業區或保護區,如作「農業使用」者,得申請課徵田賦。農業使用係指農業用地依法實際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保育及設置相關之農業設施或農舍等使用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若農業用地因變更為非農業使用而課徵地價稅者,嗣後如回復作農業使用者,可向地方稅捐機關申請恢復課徵田賦(目前停徵),經核定後即可自當年期適用,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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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住宅部分供營業使用可按比例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但如果自住的房屋有部分面積兼供營業使用,只要能明確劃分自住與非自住面積,仍可按房屋自用住宅使用比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民眾如有地價稅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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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土地無須報繳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因繼承移轉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所以無須辦理土地增值稅申報移轉。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辦理繼承時,應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並至地方稅捐機關就繼承土地及房屋辦理查欠後,再到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即可,無須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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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佳節「不送禮、不受禮、不應邀宴」
端午節將屆,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祝各位鄉親佳節愉快。該局為革除年節餽贈陋習,嚴格要求員工保持「不送禮、不受禮、不應邀宴」之優良稅務風氣,同時籲請大家共同配合政府推行廉政倫理規範及行政革新,遏止逃漏稅及其他不法情事發生。該局設有彰化郵政第179號廉政信箱及0800-471146廉政服務電話,提供鄉親對不法或不便民情事提出告發及反映之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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