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9/01/18)

今(108)年地價稅各項優惠稅率申請期限延至9月23日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供自用住宅、工業用地、騎樓、道路、寺廟、教堂使用的土地,符合特別稅率或減免條件者,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今年9月22日適逢例假日,延長申辦期限至9月23日。
為保障自身權益,請土地所有權人依規定於期限內提出申請,經核准者,今年度的地價稅即可享受節稅的優惠,如果逾期才申請,則要等到次一年度才能適用。
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0800-00032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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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不能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其坐落基地土地就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要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該局特別提醒民眾,經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如地上房屋已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時,應重新提出申請,才能再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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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違規,再移轉時要課徵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而該農地的承受人,應持續作農業使用。
該局提醒民眾,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農地,如被查獲違規未作農業使用,且未在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內恢復作農用,或雖如期改正後再被查獲未作農業使用,於再移轉時,縱使取得農業使用證明書,仍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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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養中心房舍依其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台灣已步入高齡化社會,許多業者看好安養市場,紛紛投入設立相關照護中心,而其房屋稅如何課徵成為業者關心的問題。
該局提出說明,房屋作為安養住宿使用,則按住家用非自住稅率1.5%課徵房屋稅;供辦公或醫療使用,則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同時作安養住宿及辦公或醫療用,以實際使用面積課徵房屋稅,但適用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面積不得少於全部面積1/6。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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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事美好揮毫迎新春」租稅宣導活動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8年1月28日上午9時至11時在該局一樓大廳舉辦「豬事美好-揮毫迎新春」捐發票送愛心活動,現場邀請5位名書法家揮毫寫春聯,民眾可攜帶108年1、2月紙本發票4張或雲端發票2張,兌換春聯一幅(每人限換一幅),活動募得之發票全數捐贈縣內社會福利團體,歡迎共襄盛舉,大家一起做愛心。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因春聯數量有限,想要捐發票兌換者,當日儘早行動喔!如需洽詢相關訊息,請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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