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本會訂於民國106年11月29日(星期三)舉辦「地政士對簽約、代理登記對物權應有之認識」教育講習(統一於106年10月24日早上8點30分報名)(2017/10/17)

一、本次教育講習會為本會106年度第9次會員教育講習。
二、參加對象:本會會員參加,名額150人。
三、舉辦日期:民國106年11月29日(星期三) 下午13:30至14:00報到;講習時間14:00開始至17:00。
四、地點:彰化縣立體育館106教室(彰化市健興路1號)
五、講題:地政士對簽約、代理登記對物權應有之認識(主講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楊富強法官)
六、費用及繳費:
1.會員免費,但報名時請繳交出席保證金$500,未出席者該保證金予以沒收。(為便利日後報名,保證金留存於會,作為下次報名之保證金,已繳交保證金者免再繳)。
2.報名未繳保證金者視為未報名,將不保留名額。
3.報名者請親自出席,請勿冒名頂替。冒名頂替者,經查報屬實,除時數不予認定及出席保證金沒收之外;另將姓名公佈於網站最新消息及停止上課權利3次)。
七、報名方式:
1.統一於106年10月24日(早上8:30分)至本會網站http://www.chcland.org.tw首頁點選『教育講習報名系統』線上報名。報名後因故不能出席者請於11月28日中午12點前向本會請假,否則視同未出席。
2.線上報名有困難之會員可由本會協助,但順序仍依系統登錄為準。
八、本次講習核發地政士專業訓練時數3小時。(但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或中途離場不予核發時數證明)。
九、響應節能減碳,為地球盡一份心力,敬請隨身自備環保杯(水)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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