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地政士專業訓練研習班93.05.30

    時間: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三十日(一天八小時)

    地點:員林鎮昇財麗禧酒店

    研習科目:

1..地政士常用之票據法規定(含法院判例)2小時(講師:陳振吉律師)

2.地政士常用之民事規定(含法院判例)2小時(講師:陳忠儀律師)

3.地政士常用之刑事規定(含法院判例)2小時(講師:楊振裕律師)

4.消費者保護法與地政士執業分析2小時(講師:劉嘉堯律師)

*附註:本班限額60人,可抵認地政專業訓練時數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