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地政士專業訓練研習班93.05.30
* 時間: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三十日(一天八小時)
* 地點:員林鎮昇財麗禧酒店
* 研習科目:
1..地政士常用之票據法規定(含法院判例)2小時(講師:陳振吉律師)
2.地政士常用之民事規定(含法院判例)2小時(講師:陳忠儀律師)
3.地政士常用之刑事規定(含法院判例)2小時(講師:楊振裕律師)
4.消費者保護法與地政士執業分析2小時(講師:劉嘉堯律師)
*附註:本班限額60人,可抵認地政專業訓練時數8小時。